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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2022年3月22日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
简要案情:平城区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在对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负责维保的单位为山西悦凯富内蒙古消防检测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
处罚依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第三十条之规定
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检查时间:2022年3月29日
违法行为:未建立、保管消防技术服务档案。
简要案情:平城区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在对某医院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其维保单位国泰瑞安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未签名、盖章,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第十四条 款之规定。
处罚依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第二十八条 款第二项之规定。
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检查时间:2022年3月29日
违法行为:指派无相应资格人员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简要案情:平城区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在对某医院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其维保单位国泰瑞安股份有限公司指派无相应资格人员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第十八条 款第五项之规定。
处罚依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第二十七条 款第二项之规定。
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检查时间:2022年5月20日
违法行为:书面结论文件未签名、盖章。
简要案情:浑源县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在对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其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山西诚捷消防设施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由负责人签字,但未加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印章,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第十四条 款之规定。
处罚依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第二十八条 款第二项之规定。
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检查时间:2022年6月21日
违法行为: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未签名盖章
简要案情:平城区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在对某医院进行检查时,发现其维保单位大同市锦泰安全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未签名、盖章,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第十四条 款之规定。
处罚依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第二十八条 款第二项之规定。
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检查时间:2022年8月2日
违法行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或者消防设施操作员未到场实地开展工作。
简要案情:平城区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在对大同铁路大同站劳动服务公司七天连锁酒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负责维保单位山西海祥内蒙古消防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或者消防设施操作员未到现场实地开展工作,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第十八条 款第三项之规定。
处罚依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第二十八条 款第四项之规定。
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检查时间:2022年8月9日
违法行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或者消防设施操作员未到场实地开展工作。
简要案情:平城区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在对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其维保单位山西鸿诚安消防技术有限公司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或者消防设施操作员未到场实地开展工作。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第十八条 款第三项之规定。
处罚依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第二十八条 款第四项之规定。
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检查时间:2022年8月10日
违法行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或者消防设施操作员未到场实地开展工作、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未签名盖章。
简要案情:平城区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在对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其维保单位山西海祥内蒙古消防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书面结论文件未签名、盖章,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第十四条 款之规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或者消防设施操作员未到现场实地开展工作,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第十八条 款第三项之规定。
处罚依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第二十八条 款第二项、第四项之规定。
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
检查时间:2022年8月24日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
简要案情:阳高县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在对某超市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其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山西通测内蒙古消防检测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
处罚依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三十条之规定。
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检查时间:2022年8月24日
违法行为:书面结论文件未签名、盖章。
简要案情:左云县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在对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其技术服务机构大同市鑫森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书面结论文件未签名、盖章,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第十四条 款之规定。
处罚依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第二十八条 款第二项之规定。
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检查时间:2022年8月26日
违法行为:未设立技术负责人、未明确项目负责人。
简要案情:左云县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在对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时,发现其技术服务机构大同市鑫森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未设立技术负责人、未明确项目负责人,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 款之规定。
处罚依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第二十八条 款 项之规定。
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检查时间:2022年8月30日
违法行为:未明确项目负责人。
简要案情:云州区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在对某宾馆进行检查时,发现其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大同市鑫森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中未明确项目负责人,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第十三条 款之规定。
处罚依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 款 项之规定。
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检查时间:2022年8月30日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
简要案情:云冈区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在对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其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山西通测内蒙古消防检测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第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
处罚依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第三十条之规定。
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检查时间:2022年9月7日
违法行为: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未签名盖章。
简要案情:平城区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在对某物流中心进行检查时,发现其技术服务机构山西众和消防设施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未签名盖章,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第十四条 款之规定。
处罚依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第二十八条 款第二项之规定。
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检查时间:2022年9月19日
违法行为:指派无相应资格从业人员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简要案情:灵丘县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在对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其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山西万鹏消防设施检测有限公司指派无相应资格从业人员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第十八条第五项之规定。
处罚依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第二十七条 款第二项之规定。
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检查时间:2022年9月21日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
简要案情:阳高县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在对某宾馆进行检查时,发现其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山西宝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
处罚依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第三十条之规定。
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检查时间:2022年9月21日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
简要案情:云冈区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在对某酒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其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山西科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第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
处罚依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第三十条之规定。
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检查时间:2022年9月22日
违法行为:指派无相应资格从业人员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
简要案情:云冈区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在对某商场进行检查时,发现其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山西万鹏消防设施检测有限公司指派无相应资格从业人员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第十八条第五项之规定。
处罚依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检查时间:2022年9月30日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
简要案情:浑源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对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其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山西万鹏消防设施检测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第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
处罚依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第三十条之规定。
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检查时间:2022年9月30日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
简要案情:浑源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对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其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大同市祥安金政消防器材维修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第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
处罚依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第三十条之规定。
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